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安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要求,经研究,协会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领域专利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领域要求。
专利属于安全应急领域。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申报单位为我会会员。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推荐审核工作分三个阶段: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
(二)形式审查。主要包括:申报项目是否具备参评资格;项目广泛征求征求意见、公示情况;项目是否与安全应急领域相关;项目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等。
(三)专家评审。协会组织专业评审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候选项目评议打分后择优推荐3个项目。
(四)公示。拟推荐项目在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意见(纸质版和电子件)。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意见书》并签字、盖章。
2.公示说明(纸质版和电子件)。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协会。
3.项目资料1份(纸质版和电子件)。
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二)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本届评选通知要求,项目经协会、院士推荐的,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知识产权局作为该项目的推荐单位(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二)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申报书中推荐单位填写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知识产权局。
(三)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本届评选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个专利项目,并发放推荐意见书。
(四)申报单位收到协会推荐意见书,要按照当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五)经协会审查后的项目材料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院甲1号楼安全大厦18层(邮编:100012)
联 系 人:周 垚
联系电话:010-84276467
电子邮箱:kjfzb@china-safety.org.cn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doc
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doc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x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x
5.推荐意见书.docx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2025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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